诉讼费用什么时候减半
台州路桥法律咨询
2025-05-13
1.民事案件中,以下情形诉讼费用减半:调解结案或当事人撤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被告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相关诉求且法院合并审理,这几种情况案件受理费减半。
2.若当事人在预交期未交受理费,经通知仍不交,或申请缓减免未获批仍不交,按自动撤诉处理,不再减半收费。
3.减半规定仅适用于案件受理费,其他诉讼费用按规定收取。✫✫✫✫✫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民事案件中,以调解结案、当事人申请撤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以及被告反诉或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相关诉讼请求且法院合并审理这几种情形,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但存在未按时预交等情况则不再减半,且减半规定仅适用于案件受理费。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民事案件里,若以调解方式使案件终结或者当事人主动申请撤诉,案件受理费会减半交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同样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当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法院决定合并审理时,也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不过,如果当事人在案件受理费预交期内未预交,经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交纳,或者申请缓、减、免未获批准还不交纳,按自动撤诉处理,就不再减半收费。同时要明确,减半收取费用的规定只针对案件受理费,其他诉讼费用按相关规定收取。如果大家在民事案件诉讼费用方面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解答。✫✫✫✫✫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民事案件中,以调解结案、当事人申请撤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以及被告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相关诉讼请求且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这些情形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2.若当事人在案件受理费预交期内未预交,经再次通知仍不预交,或申请缓、减、免未获批仍不预交,按自动撤诉处理,不再减半收费。并且,减半规定仅适用于案件受理费,其他诉讼费用按相关规定执行。
建议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适用的程序和收费规则,在规定时间内预交受理费,若有困难可按合法程序申请缓、减、免。同时,关注案件进展,若有调解或撤诉可能,可提前做好准备以节省费用。✫✫✫✫✫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在民事案件里,若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案件受理费会减半交纳。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同样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3)当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法院决定合并审理时,相关案件受理费分别减半交纳。
但存在特殊情况,当事人在案件受理费预交期内未预交,经再次通知仍不预交,或申请缓、减、免未获批仍不预交,按自动撤诉处理,不再减半收费。且减半规定仅适用于案件受理费,其他诉讼费用按规定收取。
提醒:
当事人要留意受理费预交时间,及时缴纳费用。不同案件情况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想诉讼费用减半收取,可尝试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让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向法院申请撤诉。
(二)若案件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可争取让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三)若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且法院决定合并审理,会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同时要注意,在案件受理费预交期内必须按时预交受理费,若需申请缓、减、免,要确保获得法院批准,否则按自动撤诉处理,不再减半收费,且减半规定仅适用于案件受理费,其他诉讼费用按相关规定收取。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十六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十八条规定,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若当事人在预交期未交受理费,经通知仍不交,或申请缓减免未获批仍不交,按自动撤诉处理,不再减半收费。
3.减半规定仅适用于案件受理费,其他诉讼费用按规定收取。✫✫✫✫✫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民事案件中,以调解结案、当事人申请撤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以及被告反诉或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相关诉讼请求且法院合并审理这几种情形,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但存在未按时预交等情况则不再减半,且减半规定仅适用于案件受理费。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民事案件里,若以调解方式使案件终结或者当事人主动申请撤诉,案件受理费会减半交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同样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当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法院决定合并审理时,也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不过,如果当事人在案件受理费预交期内未预交,经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交纳,或者申请缓、减、免未获批准还不交纳,按自动撤诉处理,就不再减半收费。同时要明确,减半收取费用的规定只针对案件受理费,其他诉讼费用按相关规定收取。如果大家在民事案件诉讼费用方面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解答。✫✫✫✫✫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民事案件中,以调解结案、当事人申请撤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以及被告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相关诉讼请求且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这些情形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2.若当事人在案件受理费预交期内未预交,经再次通知仍不预交,或申请缓、减、免未获批仍不预交,按自动撤诉处理,不再减半收费。并且,减半规定仅适用于案件受理费,其他诉讼费用按相关规定执行。
建议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适用的程序和收费规则,在规定时间内预交受理费,若有困难可按合法程序申请缓、减、免。同时,关注案件进展,若有调解或撤诉可能,可提前做好准备以节省费用。✫✫✫✫✫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在民事案件里,若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案件受理费会减半交纳。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同样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3)当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法院决定合并审理时,相关案件受理费分别减半交纳。
但存在特殊情况,当事人在案件受理费预交期内未预交,经再次通知仍不预交,或申请缓、减、免未获批仍不预交,按自动撤诉处理,不再减半收费。且减半规定仅适用于案件受理费,其他诉讼费用按规定收取。
提醒:
当事人要留意受理费预交时间,及时缴纳费用。不同案件情况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想诉讼费用减半收取,可尝试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让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向法院申请撤诉。
(二)若案件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可争取让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三)若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且法院决定合并审理,会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同时要注意,在案件受理费预交期内必须按时预交受理费,若需申请缓、减、免,要确保获得法院批准,否则按自动撤诉处理,不再减半收费,且减半规定仅适用于案件受理费,其他诉讼费用按相关规定收取。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十六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十八条规定,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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